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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受了在家菩萨戒的人,可以任政府调查工作否?(颜佛兆)
答:未尝不可,但宜居心端正,小心谨慎,不枉不屈,实事求是。倘能质诸鬼神而无愧,揆之戒律而可权,是能守职而不滥,保民而不暴矣。
问:戒杀有分程度否?如兽类会伤人命者可以先杀他而保持自己,未知有无犯戒?(莲云班)
答:戒杀是一切不杀,非有分别。杀之前后,有心无心,嗔恨欢喜懊悔,生命大小,处于何等状况之间等等,情形极为复杂,是其程度。恶兽害人时杀之,与寻觅预杜害人杀之,情状不同,犯戒亦有轻重。
问:菩萨戒云,众生受佛戒,即入诸佛位,位同大觉已,真是诸佛子。其义云何?(萧绍馨)
答:佛五分法身,戒为其一,受戒之人,即等与佛同体一分,故喻如入佛位。凡是佛徒,自应以戒为师,已受戒者,方称真佛弟子。
问:晚已受五戒,唯第一戒不杀生可否食三净肉?曾顶礼三宝尊前能持不杀生,但食三净肉实环境所不许,盖时机缘未成熟,未敢持素,以此愿许佛前可否?(马谦)
答:既受不杀生戒,自当素食,果环境未许可,肉边菜及三净肉,不妨暂为通融。至问中有‘食三净肉实环境所不许’一语,读与上下文意不合或有掉错乎?
问:敝人兵役年龄已到,入营受训后,倘须上战场,未知可以持枪打死对方否?因敝人已经皈依五戒,第一戒不得杀生,此有何法能够解决?(萧金荣)
答:当兵御敌,是保护良善,作战杀人,犹之法官判刑,乃是职务,但求从严格不滥杀即可矣。
问:后学屡思此后有寺院传戒,拟往受比丘式,而身已残,未知可受否?(翁德和)
答:比丘戒乃出家众所受者,在家人尚不许闻,况受耶。
问:念佛人因生活上服务于执法机关,将罪大恶极无可逭人犯,判处极型,对念佛戒律,有无妨碍?(卓忠扇廋)
答:彼犯国法,是法杀之。司权者存心慈悲,不过求其可生之理,而为尽心求减而已。果曰罪无可逭,故纵之,是己违法,与其如是,何如改业为愈乎。
问:有人受了菩萨戒,怀著悲悯对方之慈心,劝教一仅受三皈依而未持斋之人,杀鸡配药,滋养病身,则彼受戒之人犯戒欤?(张仲岳)
答:此受戒者,定是慕虚名而无实行之人,谅于所受之戒,亦不了解,恐怕受而未得。然教人杀生,自是罪过。
问:佛教之律有多少条,其受戒对相如何?(柯冰)
答:戒之根本在心,对相即他众及环境。律之种类甚多,大别分出家四众戒,在家五戒菩萨戒,出家在家统受之八戒等,条文若干不一。
问:出家人受戒后,并无照戒律所行。每日恶口恶意不知犯过多少戒律。此种出家人,佛在世时释尊称做‘狮子虫’欲论此类将来是否能往生?(颜宽文)
答:出家人如何,暂且不论;在家居士受戒者,几如过江之鲫,能守戒而不恶口恶意者,岂尽是耶。我但守‘不见出家人之过’一戒,益在我矣。
问:兹见楞严咒(中英注音妙觉尤纯净编注者)一小册里面‘持诵须知’各节细读,始知我们罪业加深一等,诵此神咒中之王,诵持此咒须净口业,住菩萨戒,发菩提心,至少能守五戒力行十善,持诵时间以每朝晨寅卯时,地点以庵观寺院正设坛场布置如仪为宜。次则家庭静处整洁香花,城市者最高层无顶层清净处为可。若在楼下楼上为卧室红室易遭罪过云云。课诵本无此注明使我们不知累犯,惟我们净土法门受五戒者稀少,虔诚念佛持咒反得罪障加重?今为束手呆立不知是从?(林祈宏)
答:净土法门,云何受戒者少?须知戒为良师,烦恼能得清凉,秽垢能转庄严,三无漏学,戒为一,大小十宗,皆须受持,非必学楞严神咒,方得持戒,而修净既不持戒,此其大错误也。居士既学此咒,不必中辍,但能立愿不杀不盗不邪淫,持之即有功德也。
问:近来阅读树刊年余,对于在家人的斋戒,并不十分严格,因为我在部队里吃素实在太困难,有时相反的增加不少的麻烦和烦恼,我想在五戒中放弃斋戒,是否会犯戒罪?(章普明)
答:菩提树月刊,‘对于在家斋戒,并不十分严格’何所见而云然?如谓军中不便,肉边菜不妨食之。
问:有受五戒之居士若有耕田做菜园者,尽量防止发生虫类,但是天气之关系发生虫类可以慈悲心来杀吗?若不杀稻及菜被虫类损害者,如何增产?亦可念往生咒杀吗?(巫前亭)
答:戒有开遮持犯,然须有责者处理之。此位居士向何戒师受戒,即向何戒师去请问,自得正当指示。
问:五戒学佛基本戒,请大德把学佛之戒全部指教可否?(何永丁)
答:在家人除五戒外,尚有菩萨戒,文繁非本栏可录,可向流通佛经店中,请璎珞及梵网两经读之,自知梗概。若出家戒例不许在家人看,不必多事。
问:佛家五戒合儒家五常请老师意义详细解释?(耀耕)
答:五常仁义礼智信也,五戒杀盗淫妄酒也?不杀仁也,不盗义也,不邪淫礼也,不妄语信也,不饮酒智也,故曰相合。
问:佛制沙弥律仪十戒中,即有午后不食一戒,据说是悲愍饿鬼,免他见食,喉出猛火燃烧!有人说凡食物入口吐落地时,若有碎渣的食品,都不可吃!若进口里吐落无碎渣的无论何物,都可以吃。如开水,牛乳,豆浆等,皆可食之。此说对吗?(潘金泉)
答:过午不食,不止沙弥律仪,不食之义,亦不仅悲悯饿鬼。大旨有十,如一、断生死缘,二、表中道义,三、调身少病,四、道业尊崇,五、坚固戒品,六、堪能修定,七、出生智慧,八、离鬼畜业,九、不恼檀信,十、不扰行人等,此见蕅益大师开示,尚有他说,繁不备举。水许饮之,浆与乳,病时可与方便。若开为无碎渣者皆可食,即有乖上义矣。
问:佛家说:‘天人早食,佛午食,饿鬼夜晚食’。——佛家戒晚食,以慈悯鬼道故。(当然不另有道理)。按:最低层天(四王天)一昼夜,为人间百年。不知鬼道昼夜时序,亦与人间相同否?若不相同,则佛教禁晚食便应剔除此一理由了。(真惭愧)
答:过午不食,其义甚多,可参看前条答潘金泉居士问自详。鬼趣之日夜,固与人趣不同,然修道者不晚食为不与鬼同习尚耳。有人解作悲悯饿鬼,亦非不通。盖人世夜晚,易与鬼类相感,故不使其见人饮食,而引起彼之烦恼而已。
问:佛教戒杀生,但主张火葬。吾人之身体既是一大虫具,火葬是否杀生?何不亦行土葬,让它自行腐朽风化?(真惭愧)
答:人体死亡,所寄之虫,亦随之而起变化。犹地球上之液体干枯,或失去运转,甚或消尽空气,即谓之死球。试问依地球上之一切动物,尚能生活乎?故人死火化,无杀生之嫌。居士主张土葬,倘寄虫不死,岂不是活埋众生乎?如曰悬诸高竿,让他风化,殊不知悬之腐烂,反更生虫,乌兽聚而啄啮,将以何法而护之哉?
问:按佛制,出家二众应该托钵乞食。我国僧宝,何未依教奉行?(真惭愧)
答:此须视各国风俗而定,我国民众信佛不普,若次第而乞,有不与者,反增其过;分别而乞,又失平等。其势难以推行,所以有丛林挂搭之制也。
问:在家学佛法要合刊本中,释太虚大师著「居家士女学佛程式’第一一页第六行‘故当向菩萨沙门乞受璎珞之十重戒而严持之可也’,此则希详细说明,而璎珞之十重戒是指何种戒?(李荣棠)
答:杀、盗、淫,(在家二众邪淫)妄语、酤酒,说四众过,自赞毁他,悭惜加毁,嗔心不受悔,谤三宝等。
问:树刊二十八期学人所问之第三题意为在家佛子研习佛书,心存敬意,并遵世尊三皈五戒之律而行。如此是否仍应受戒律仪式之意?(因当初问,以下段未曾写出,敬祈鉴谅并予再示)!(胡正临)
答:自己守戒,固然亦有功德,惟律必须经过羯磨正受,持而不失,方为得戒。否则不过道共定共耳。
问:农业上防除虫害,杀虫甚多,其目的为人民生活资料之增产,似有功于民生,然杀生之罪业如何?(金天铎)
答:能有预防生虫之法,及生而除去不杀之法,则尽善尽美矣。农人如是存心,于无可避免之中而误杀者,只是过失耳,再能以佛法先为其咒愿,则情与理兼至,可无愧于心矣。罪责本重于有心,农作之意,非起于杀,故因果自与业屠钓猎者不同。
问:酒为五基本戒之一,是否因其为昏之增上缘?何以十恶业中无饮酒?是否饮酒不为恶业?饮酒如不乱性(即不过量),将来遇何种缘?得何种恶果?(金天铎)
答:酒岂止为昏沉之增上缘,四分律载饮酒有三十六失,智度论载饮酒有三十五过,既有如许过失,自招如许恶果,乌得不称恶业。十种恶业,乃专列身口意之性戒,饮酒乃遮戒一类,故不混入。
问:五里内外,法师讲经无去听,就会犯戒,弟子儿子病中入院,家庭责任很忙,不能如法参加听经能犯戒否?(宽谅)
答:言五里者,乃系错闻。律云四十里中。儿子病重入院,此系救人之命,合于‘自修胜业’不往非犯。如云家务忙者,未言忙于何事,不便回答,若事不限时间,或提前,或待后,而可办者,却不往听,即是犯矣。然尚有应知之处,倘彼‘颠倒说法’不往亦不为犯!
问:考烧顶制,创自胡元,乃当时为防民族革命英雄起见,特令僧伽须于顶上前面明显处,烧以符号,希冀藉此或可扑灭穿著僧服潜在丛林之志士,惟并未限制比丘尼也,(向例男从女不从,不知起自何时,比丘尼现亦随之烧顶。)强令执行后,人民反感尤甚,而元室不久亦亡,但各寺院仍奉行维谨,以迄于今,未有自行撤销,近且有以之区别曾否受戒云,查此系不良政制,殊非佛制,应否保留?(赵超)
答:考梵网经,内有烧身烧臂烧指之文。既身臂指可烧,而烧顶似亦不是后制。应否除留,区区未研律学,无从置喙。
问:在家菩萨或居士因幻驱孱弱,不食肉类,仅食无雄鸡之鸡蛋,牛奶,或鸭蛋,能否称为长素?(罗德彰)
答:持戒精严之人,卵亦不食,为其不洁也。若病人必需,果系无雄乘者,可暂方便,梁武帝困台城时,曾食之。牛奶无杀性,向非所禁,释尊亦食之。若是食者,可云长素。
问:杀、盗、淫三业,人皆知盗与淫二者之明中犯法,冥中堕行,犯此者在人类中殆占少数,惟食肉即犯杀业,此则占人类中之最大多数,今试以不应盗与淫之理语于人人,虽闻者不必皆能遵行,然言下必当首肯,惟若劝人素食,则能信奉者不多,果有何道而能收宏效欤?又未能茹素之人,惟仅已戒杀,如其诵经持咒,不审亦能得到佛力之加被否?(宾罗)
答:食肉乃多生习气,而又日日增上故较难劝。只有随缘随分,善为说词。佛制不能素食,许食肉边菜,再不能,则有食五净肉之法。此五净肉,即戒直接与间接等一切杀业也。果戒杀矣,慈心自然日加增长,当能得佛加被。
问:受五戒是不能杀生,则经已有明文。如家人托出市购猪肉鸡蛋等,能否代购?如遇雇主嘱购酒肉等物送礼则可否照办呢?有时要招待客人,能否奉以香烟、啤酒呢?(王明)
答:人委购肉购酒理宜婉言谢绝。如未受菩萨戒,为职业上之关系,接会宾客,招待烟酒,在无可避免时,可暂通融。
问:根据慈悲心所发的妄语,有无犯戒?例如小儿忆母啼哭不止,状极可怜,欲默小儿之婆心,发出妄言说‘小孩子不要哭,你的妈妈买香蕉回来了。’(李永茂)
答:子不闻曾参闻杀豕,曾母偶语之事乎?所问,原其心固佳,倘能以善巧方便践其言,尤善矣。
问:佛说木积喻经时,有六十比丘漏尽结解,有六十比丘舍戒还家,传说生在‘正法时期’能得闻佛亲口说法之人,都是累劫种有甚深善根的,闻法毕,最起码都能证得初果罗汉。为何此六十比丘非但不能证得圣果,而且反生退心舍戒还家呢?若以人情客观之,世尊即是慈悲宽恕,主重个人自由,不勉强人之难为,准弟子舍戒还家。若以因果主观之,比丘受戒破戒,即是明知故犯罪过加倍,世尊虽然准弟子舍戒还家,其罪过是否亦可赦免?果然如是,然今‘末法时期’众生更是障深慧浅,如比丘不能守戒,亦都可效法前人舍戒还俗罢?以此观之,是不违背佛陀所制,亦无罪处。以为然否?(潘成林)
答:破戒退转,功德皆失,业惑俱在,遇缘自受。佛不加罪,又何赦免。前人之失,后人效法,亦各同落堑坑而已。
问:受妄语戒的人,说欺骗即为破戒。倘在长途旅行,盘费有限,一共仅有二百块钱,不幸途遇土匪要钱,可否不说实话,仅出百元给他。说我别无余几乎?(赖居士)
答:古德云:宁舍身命,而不破戒,公案甚多,不能枚举,此为曾所闻者。假行权破戒,亦多系益众之事。如今所问,专为利己,区区于律,未有深研,尚不敢妄答,致背因果也。
问:出家后未受沙弥戒的,其地位是否与优婆塞同?(王平郎)
答:出家众有出家之进修阶段,在家众有在家众之进修阶段。不必互比高下,多生分别。果依佛制,正式出家圆顶者虽尚未受戒,自较在家为尊,其‘依制正式出家’六字,大须著眼,绝非自由剃了头,跑到庙里一住,便可自诩是出家众。
问:单受结缘三皈依(未曾受优婆塞戒)的,是否可以称居士?其资格是否同优婆塞?礼佛时可不可穿大袍披缦衣?(王平郎)
答:若向比丘僧受三皈,得有三宝证书者,即为佛门正式弟子,可称居士,许穿大袍。惟缦衣须受戒后,方许披耳。
问:华严经云:‘一切治生产业,皆与实相不相违背’。又佛遗教经云:‘汝等比丘,持净戒者,不得贩卖贸易,安置田宅,蓄养人民奴婢畜生,一切种植,及诸财宝,皆当远离,如避火坑。不得斩伐草木,垦土掘地。皆所不应’。1.两经所说,是相成抑相反?2.华严经所说,是为居士而教否?3.遗教经所云,是专指比丘中之持净戒者言,抑凡属比丘必须持净或?(赵永超)
答:华严部分,未指出何品第几行,不及检考,无从置答。遗教经部分,凡属比丘,无不须持净戒。按此名亦不能滥称,处今无佛之世,并非已经鑧发出家,即得此号,然必正式戒坛,受具足戒后,方得称之。明乎此,则知无戒不是比丘。
问:妄语戒之规定怎样?譬如下列之例有无犯戒?(李水茂)1.对人说要做,但后来因环境,机会不佳,不能做到。2.预测未来之语,不对。3.为安慰他人,说的虚语。4.日常误说之语。
答:‘1、2’未考虑而轻诺,以致不能履行,是不能慎重言语,始有此弊。‘3’安慰而不履行为欺骗,如不便明言之语,可以不说,或推以‘说不定’。盖天下事未至实现,皆在未定也。‘4’既知误说,何不立即更正?所举四端,均妄语也。
问:有人说信佛人,太不合理,为要慈悲不杀生,猫狗牛马若不杀他,几年后大地岂不是遍满……人类岂能生存,定必被他咬死,要如何答覆他呢?(陈招)
答:雀鼠人不常食,未见飞雀蔽天,跳鼠盖地,若谓人虽不食,却恶而害之,因以减少。试问麒麟凤凰,世称祥瑞,人多喜爱,何以今世绝迹。即彼所提之‘猫狗牛马’等,理由亦不充足,狗与马并非常食之畜。何尝见其塞满世间,而人类被其吃绝乎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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